七、举报人举报如下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凡 对无牌无证、超载超限 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实,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2)凡对非法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进行举报 ,经公安机关查实,奖励举报人 500-1500元。(3)凡对在 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域内或重污染天气禁放期间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进行举报的,经公安机关查实,奖励举报人200-500元。(4)凡对非法经营无证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生产销售劣质成品油等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实,构成行政违法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构成犯罪的,根据举报线索直接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2000元;直接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3000元;直接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3000-5000元。(5)凡对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化副产品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经公安机关查实,构成行政违法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直接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2000元;直接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3000元;直接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3000-5000元。(6)凡对 企业暗管偷排、利用渗坑渗井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非法排污的行为进行举报, 经公安机关查实,构成行政违法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构成犯罪的,根据举报线索直接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2000元;直接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3000元;直接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
《2026》二月二放鞭炮?宁津有人“喜提”罚单
二月二,龙抬头宜复工,宜理发 但是... 昨天一大清早就有在宁津城区放鞭炮的 看来是脑子糊涂 忘了这项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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